爱只关乎自己是什么、做什么与有什么
尼: 但是会有人说,照你所讲的去做是跟魔鬼打交道;只有魔鬼才会这样讲。
神: 根本没有魔鬼。
尼: 这也可能是魔鬼会说的话。
神: 魔鬼会说神说的一切,是吗?
尼: 只是说得更聪明。
神: 魔鬼比神聪明?
尼: 嗯,或说狡猾吧。
神: 所以魔鬼会用神所说的话来“狡辩”?
尼: 只是“拧绞”一点点——但只那么一点点,就足以使人脱离正道,使人迷途。
神: 我认为我们必须再谈谈“魔鬼”。
尼: 好啊;不过我们在第一部里已经谈了不少。
神: 显然还是不够。再说,可能有人并没有读过第一部或第二部。因此,我认为应该先把前两本书的要点综述一下。而且这也可以为这第三部中所述的更大、更具普遍性的真理铺路。魔鬼这个问题,早了结早好。我要告诉你,“魔鬼”这东西为什么是个“发明”出来的东西,又是怎么发明的。
尼: 好吧。好得很。你赢了。这对话已经开始,我也已经投入了,所以显然它会继续下去。但是,关于我进入这第三部对话,有一件事是大家应该知道的,就是从我写下前面几段话之后,到这里已经过了半年。现在是一九九四年的十一月二十五日——感恩节的第二天。这中间一共是二十五个星期;从那几段到现在,过了二十五个星期。这二十五个星期,有许多事情发生。但有一件事未曾发生,就是这本书仍在原封不动,一步都没有向前。为什么要花那么久的时间?
神: 你现在明白你可以如何阻碍你自己了吗?你现在明白你可以如何颠覆你自己了吗?你明白正在你走上通往某些善举之路时,你可以如何让自己止步了?你一辈子都在这样做。
尼: 嘿,停停!拖延这计划的可不是我。我什么都不能做——一句话也写不出来——除非我觉得感动……除非我觉得……我讨厌用这两个字,但是我猜我是不用不行……我被灵感推动,在笔记簿上写下东西。而灵感是你负责的部分,不是我负责的部分。
神: 我明白了。所以,你认为拖延的是我,不是你。
尼: 可以说是的。
神: 我的宝贝朋友,这真是再象你不过了——当然,其他人也是如此。你们把手压在屁股下,对你们“至高的善”一事不做,实际上是把它推开,然后又诿过于别的什么人或什么事,说是它让你们不能前进。你没有看出这是一个模式吗?
尼: 嗯……
神: 我告诉你:从没有任何时间是我没有跟你在一起的;从没有一分钟是我“没有准备好”的。
我以前不是就对你说过了吗?
尼: 嗯,是,但是……
神: 我永远都跟你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
然而,我不会把我的意愿强加在你身上——永远不会。
我为你选择你最高的善,但更为你选择你的意愿。这是爱的最确切表示。
当我想要给你的是你想要我给你的,我就是真的爱你。当我想要给你的是“我”想要给你的,则我爱的是我自己,只不过是借着你。
同样的,借着同样的尺度,你也可以以此来断定别人对你的爱,也可以断定你是否真正爱别人。因为爱不为自己求取,而只想让被爱的人的选择成为事实。
尼: 这似乎和你在第一部中所说的意思直接矛盾。在第一部中,你说:爱不关乎别人是什么、做什么和有什么,而只关乎自己是什么、做什么与有什么。
而你现在的说法也引起一些问题,例如……对站在路中的小孩喊“不要站在马路上”的父母怎么说呢?或更好的例子,不顾自己生命的危险,冲进车辆奔驰的路中把小孩一把抱起的父母,又怎么说呢?这样的父母怎么样?他们难道不爱小孩吗?然而他们还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小孩身上了。请记住,那小孩之所以在路中,是因为他想要在路中。
你对这些矛盾作何解释?
神: 这其中并没有矛盾。只是你没看出其中的和谐来。等你明白我为我所做的最高选择就是你为你所做的最高选择,你才能明白这爱之神圣教诲。我为我所做的至高选择和你为你所做的至高选择是同一件事。而这又因为你跟我是同一个。
你瞧,这神圣教诲也就是神圣二分法,而这又因为生命的本身就是二分的——在同时同地,两个显然矛盾的真理可以并存。
在目前的例子中是,你与我既是分离的,又是合一的。在你跟一切人的关系中,都有这明显矛盾的存在。
我在第一部中所说的没有错: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人的最大错误是在乎别人是什么,做什么或有什么。你只要在乎自己( Self ,本我)就好了。自己是什么,做什么或有什么?自己需什么,要什么,选择什么?自己的最高选择是什么?
而我在这一部的这种说法也没错:当自己明白了并没有别人时,则自己的最高选择,就也是为别人所做的最高选择。
因此,错误不在为自己做最好的选择,而在不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这又出于不知道你真正是谁,更不用说你想要成为谁了。
尼: 我不明白。
神: 让我举例说明。如果你想赢得印第安纳波利斯五百英里的汽车大赛,则开时速一百五十英里可能对你是最好的。但如果你想去杂货店买东西,这可能就不是最好的时速。
尼: 你是说要视情况而定!
神: 没错。生命中的一切都是如此。什么是“最好的”,要视你是谁、你想要成为什么而定。除非你已明智的决定了你是谁,你是什么,否则你就不能明智的选择什么是于你最好的。
我,身为神,我知道我想要成为什么。因此,我知道什么是于我“最好的”。
尼: 那又是什么呢?请告诉我,什么是于神“最好的”?这一定很有趣……
神: 于我最好的就是把你们决定什么是于你们最好的给予你们。因为我想要的是把我自己表现出来。而我是借由你们来做此表现的。
你了解吗?
尼: 了解了;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是真的了解了。
神: 很好。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些你会觉得难以相信的事。
我一向就在给予你们于你们最好的……尽管我承认你们可能并不一定知道。
这个秘密现在既然已经理清了一些,你便可以开始了解我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了。
我是神。
我是女神。
我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一切的一切。始与终。阿尔法与欧米加(译注:阿尔法 Alpha, 希腊语的第一个字母,代表最初,第一个东西;欧米加 Omega, 希腊语的最后一个字母,代表最终。)。
我是总和与本质、问题与答案,上与下、左与右、此时与此地、以前与以后。
我是光,我是那创造光的黑暗,使光成为可能的黑暗。我是无尽之女神,是使“善”成其为“善”的“恶”。我是这一切——一切的一切——我无法在不体验我的全体下,去体验任何部分。
而这正是你对我不了解的地方。你想要我是其一,而不是其二。是高,而不是低。是善,而不是恶。然则否认了我的一半,你就否认了你自己的一半。而由于如此,你永远不能成为你真正是谁。
我是那庄严华美的一切——而我想要的乃是以亲自体验的方式认识我自己。我借着你这样做,也借着一切存在之物。我借着我所做的选择,体验自己的庄严华美。因为每一个选择都是自我创造。每一个选择都是在为自己下定义。每一个选择都表示( represents )——也就是“再现”( re–presents )——我于此时选择我是谁。
然而,除非有东西让我从其中选择,否则我就不能选择庄严华美。为了让我选择我之为庄严华美,我就必须有某部分较不那般庄严华美。
于你,也是同样的。
我是神,正在创造我自己的过程中。
你,也是如此。
这就是你的灵魂所渴望去做的。这就是你的精神所渴望的。
如果我阻止你选择你所要的,就是我阻止我自己选择——我所要的。因为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去体验我之为我。而这却只有在我不是我的空间中才能做到,这是我在第一部中细心而艰辛的解释过的。
所以,我小心的创造了我不是什么,以便我可以体验我是什么。
然而我又是我所创造的一切——因而以某种意义来说,我又是我所不是的。
尼: 怎么可能是你所不是的呢?
神: 很简单。你其实时时都在这样。看看你的行为就知道了。
试着了解这件事:没有任何事物是我所不是的。因此,我是我所是,我也是我所不是。
这就是神圣二分法。
这就是那神圣的秘密,但直至目前,只有那至为高越的心才能懂得。而我现在在此以这种方式向你们启示,以便有更多的人可以懂。
这些是第一部中的讯息,如果你们想要懂和了解第三部中将提到的更高越的真理,你们就必须懂——并深深了解第一部中的基本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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