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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個存在裏,創造力是最偉大的叛逆。

 

  如果你要創造,就必須擺脫所有的制約,否則,你的創造力什麼都不是,只是一種拷貝,一種複製品。

 

唯有成為獨立的個體時,你才能創造,當你仍屬於群眾心理中的一份子時,你無法創造。群眾的心理狀態無法創造,它讓你過著沉重的生活,不知道什麼是舞蹈、歡唱與喜悅,只能機械化地過日子。

 

  創造者無法依循前人的腳步,他必須尋找自己的路,探索生命裏的叢林,必須放掉群眾的頭腦、集體性的心理狀態,一個人單獨前進。

 

  集體性的頭腦是世界上最低等的頭腦,即使白癡也比這種集體式的愚蠢來得好。然而,群體自有其賄賂的方式:對於那些堅持集體性的頭腦才是唯一正確的人,它給與榮耀與尊敬。

 

  過去,出於某種絕對的必要性,所有的創造者如畫家、舞者、音樂家、詩人、雕刻家等,都必須放棄社會上的地位,過著波西米亞式、流浪者的生活;這是當時他們唯一能夠保有創造力的方式,但在未來這是不必要的。

 

  如果你瞭解我,如果你感受到我話語裏的真實,那麼在未來,每個人都能過著自己獨特的生後,再也不需要過著流浪漢的生後。流浪漢的生活只是個副產品,來自於過去那種固定、傳統、因襲與講求體面的生活方式。

 

  我的努力正是要摧毀這個集體性的頭腦,讓每個人都能自由的成為自己,如此就不會有問題了,你可以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事實上,只有當個體的叛逆性為人所尊重時,人性才會真正的誕生。

 

  到目前為止,人性尚未真正誕生,它還在子宮裏,你現在所看到的人全是一種假像。除非我們給與每個人成為獨立個體的自由,給與他們全然的自由成為自己、按照自己的方式存在……當然,沒有人應該受到他人的干擾。

 

  這也是自由的一部分。沒有人應該干涉任何人。

 

  創造者無法依循前人的腳步,他必須尋找自己的路,放掉群眾的心理狀態,一個人單獨前進。

 

  但在過去,每個人都探頭去管別人的閒事,即使是極為隱密、屬於私人而與社會大眾無關的事。例如你愛上一個女人,這和社會大眾有什麼關係?

 

  如果兩個人倆心相許要在愛裏融合,社會不應該介入,那是單純的私人事件,與大眾無關。然而社會卻帶著全副的裝備,以間接或直接的方式介入其中,員警阻擋在兩個愛人之間,地方上的司法官也介入。如果還不夠,社會還有一個早己創造出的超級員警——神,他會一直看顧著你。整個神的概念就和「偷窺的湯姆」(Peeping Tom)一樣,甚至不允許你在浴室裏有自己的隱私,不斷地從鑰匙孔中偷窺你的一舉一動,這真是醜陋!世上所有的宗教都說神會不斷地看著你,真是醜陋極了,這是什麼樣的神?除了像個超級偵探般地監視你、跟蹤你,難道沒有其他事可做?

 

  人類需要一片新的土壤——自由的土壤,過去的流浪漢是種反彈,一種必要的反應,但如果我的看法成真,那麼未來不會再有流浪漢,因為,再也沒有任何集體式的頭腦會去控制人們,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做自己。當然,你也不應該去干涉任何人;而你也需要以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生命。惟有如此,創造力才能展現,創造力是個體獲得自由後所綻放的芬芳。

 

作者:奧修

(图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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