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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一个人的意识结构和生活态度转变,起因于个人意识对表面生活乏味和无止境循环产生厌倦,并渴望带来更深刻意义的存在价值感。而神圣意识是一个人内在最隐秘、最高等的部分,它代表个人对神性、真理的臣服关系,而这种臣服则取决于爱。

 

神圣意识意味着认识真理存在于一切万物,万物纯粹是为了神的意志而显现,把一切生活经验当做神的意愿来臣服。唯有如此,个人生活的核心价值才能在任何情境下立于不败之地,且具有改变个人生活恶性循环的创造才能。

 

爱是向神圣意识靠拢的动力所在,爱从个人角度可能是一种需求和依恋,但是在神圣意识里面,爱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向神”力。本质上,爱就是神,心灵体验的爱越纯净它就越接近于神。爱会让人自愿牺牲和放弃个人需求,这就是一种臣服的态度。

 

选择神圣意识就无法向个人意识妥协,因为一个着重于被真理吸入,一个则持续活跃在意识的表层;一个带来深度地融合感,一个则处于分裂状态。它们的力量对比程度决定了一个人所能扩展的灵性视野。

 

个人意识在关系本质上是把整体看成是分裂和不同个体存在的集合,事物存在意义与否和自我所受的影响有关,把一切生活经验当做满足个人目的来评判取舍,比如工作关系,亲友关系,情侣关系等等。这样的思考方式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个人意识的生活容易带来分裂的矛盾和对抗性,而神圣意识指导的生活则趋向在更高意义上寻求统一。神圣生活意味着真理在人身的实现过程,有神圣意识伴随的生活才有真实意义,其它则不然。个人生活可以拥有激情或者惰性,而携带神圣意识的生活则带来普遍而持久的悦性。这种悦性是自发的爱的臣服关系,它既不是兴奋也不是消极。作为个人和神性,神圣意识扮演了两个世界之间的媒介。

 

臣服是需要勇气和真诚的,因为某种程度上它意味着放弃个人自由选择,而成为神的奴隶。这是自愿而非强迫的结果,但如果能够真正做到,奴隶只会品尝到深刻的自由,这种自由可以解除个人生活带来的一切束缚。

 

有些人因爱而臣服并进入真理道路,有些人因开悟而启发爱并获得神圣意识。无论哪一种,它都要求放弃自我为中心的观点。如果不能放弃自我为中心的狭隘意识,神圣意识就无法自由流动。真理、爱、神圣意识,它们是相互影响且密不可分的。

 

当个人意识结构逐渐被神圣意识取代,心就产生一系列创造性变化。我们感觉可以把一切当做神的意志来接受,把世界当做一个整体来接纳,把每个人当做的神的不同形式来平等对待,没有特别的恨意和依恋。通过臣服,个人和世界的关系变得简单而安全,个人世界的生活也开始理顺。

 

由自我观念衍生的关系,和真理道路无关。只有把神圣意识和神圣意志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世间关系才是真正关系。当把神圣意识带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种关系,才能真正欣赏其价值所在。停留于表面的事件和结果当中,用个人观点来主观判定它的价值和意义,或者把具体多变的生活趋向用一种僵化信条来规范,这样不仅谈不上真理,更会深受自身的错误和扭曲意识所害。

 

一个人真正要做的是去证悟这样的真理认识,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层面,这样才可能活出真理认识的价值。在证悟的努力当中,则需要不断警惕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努力培养神圣意识,用神圣意识取代之。

 

证悟的同时也总是会伴随考验。灵性进步的表现之一是心容量会增加,表现为更多的爱与慈悲流溢。这种扩展的心量会渴望与外界建立更多基于爱与合作的连结关系,或者让灵性理想和物质世界达成统一,既是为自己也是为别人的灵性成长服务。

 

这种关系和一般的个人志向不同,灵性上的连结关系更多考虑的是无私奉献和无我行动,只要掺杂有一点个人的自私动机和自我念头,都有可能导致最初的灵性意义失效。在这种关系和追求里面,内在的臣服往往比外在的追求结果更重要,而且不能带有是“自我”在做这一切的想法念头。在这里,臣服意味着对神的奉献,而不是对个人和事件的奉献。

 

另外一种表现,当我们在灵性上取得一点进步,会增加一些关系的亲密度,同时也会变得对他人的缺点和弱点表现敏感。一方面是增加的慈悲,一方面是增加的敏感,这种状态看起来似乎是对立矛盾的。无法忍受人心的缺点和弱点,本质上不算是坏事,它表示我们对自己要求严格或有严格的诉求。特别是那些对灵性投入很大热情的人,这种严于律己是时时刻刻都要培养的心态。

 

有时一个灵性教师往往不会纵容他的亲近学生的弱点,而对其严厉有加。但却对那些还没有进入严格训练或世俗人拥有极大的宽容和忍耐,这都是为了不干涉他们的自由成长意愿。严厉是一种督促,容忍也可以是某种爱护。在实践神圣生活里面,并没有说一定要强迫别人来跟随自己的意愿。

 

更多是需要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信任和耐心。尊重别人的自由意志,信任他人也会成长起来,对成长过程保持耐心。这样的决断就和继续保持我们的理念不会产生矛盾。关系的存在正是为了考验一个人是否已经拥有足够的意识和态度转变。当我们接受神才是一切爱和慈悲的源头,应把一切问题的最终解决权交付给祂,就象一个人身上的脏污不会污染整条河流,我们也不应习惯自己一个人去扛所有的问题。

 

也许正是神的意愿安排了这样的人生戏剧,在亲近关系中磨练。让我们能够包容他人的缺点,努力寻找平衡及对双方更有益的方式,或者直接超越个人观点获得更深刻的神圣观点理解。这正是一种不断获得灵性成熟的驱动力量。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性,出于对神性的发自内心的爱,我们可能需要在这个世间承担一些灵性的责任。我们会自动挑选一些看似困难有挑战的情况,用来完成某种特别的灵性责任。这种责任有可能把一个人从较深的意识潜游状态和上升道路中暂时拉下来,为的是和他人建立某种适合互动的灵性关系。只要和他人建立某种灵性需求关系,这种责任就不可避免。

 

如果我们想要更好地活出力量、自由和慈悲,除了依赖和依靠神圣意志,培养神圣意识并臣服于它没有更好的途径。终有一天我们会感受到内在的爱在支持着这一切,是我们自己在考验自己。而难以臣服的一切心理条件,都是过去养成的习惯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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