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當我們談論法身,
法身是一個概念,
它像一根手指,
它把事物指回原本的事物自身。
說到底,
真實的事物存在連法身這個概念也沒有,
它無名,無相,不可定義。
看要看那無名的,
見要見那無相的,
覺知要覺知那不可定義的,
這樣做就是修行——
出離意識概念泥坑的方式。
我說法身是指事物自身,
有的事物才有自身,
沒有的事物如何有自身?
龜毛有沒有自身?
兔角有沒有自身?
石女兒有沒有自身?
虛空有沒有自身?
凡真實存在的有自身,
不真實存在何有自身?
有自身的有法身,
沒自身的何來法身?
說到底,
法身不再是一身,
你不能再用“身”的概念來看待法身。
法身釋放“身”的概念,
法身出離“身”的概念。
無身之身,說名法身。
要認識法身,要認識事物的實際,
離名離相——
離名離相可見法身。
離名仍有可觀的,
離相仍有可見的,
有法身可論。
離名沒有可觀的,
離相沒有可見的,
無法身可談。
諸佛創造“法身”的教法,
只為引導我們出離名相的概念。
若將法身變成名相看待,
不但背佛離宗,
又誤行者一程。
手指指向月亮,
藉由手指看見月亮,
看見月亮時忘掉手指。
法身這個概念指向原本的事物,
看見原本的事物忘掉法身這個概念。
談論中的“法身”只是一手指,
不要咂摩它,不要吮吸它,
藉由它看見事物的實際,
看見事物的實際忘掉它。
事物的實際是離名離相的,
看那無名無相的,
這就是見法身,
如此見法,見法身。
法是名相的另一種表達,
法身遠離名相。
應用於法,歸依於法身,
如此行去,路同諸佛。
一念行者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