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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6

 

一切的形色之美都来自心灵本性所释放的灿烂光辉。外在的形色仅仅是传达内在和谐之美的一种媒介,是本性光辉影子的影子部分。这种媒介可能跟本性折射的光谱有关,也可能跟自身心灵投射的信息有关。外在的形色之美实是内在大我无穷创造的细末。

 

整个宇宙都透射出一种大我的极致之美。只有极少的情况下眼睛可以暂时超越形色的边界,而瞥见到万物一体的内部光辉。但只要身体的知觉仍然局限在形色之内,监禁感就牢不可破,本性的光辉就无法被体验。

 

灵魂下降的最低处,也是灵魂上升的起始点。分离式的体验是一个有意识的“设计”,以便灵魂能够从分离而产生的种种对立感受中,获得足够的经验。只是灵魂却在不知不觉间陷入了自我创造的幻相游戏,而遗忘了本质。如同牦牛爱上自己的尾巴,魔术师迷上自身的幻术。

 

人的存在状态无法拥有全然满足和欲望有关。被欲望的动力所驱使,徒劳地从形色追求当中寻找摆脱心灵局限受困的途径,它是受限的物质生活体验的必然结果。极乐来自于无欲的头脑,彻底的无欲需要从受头脑支配的生活中解脱出来。需要一种真实可信任的超思维心灵逻辑。在超越思维的存在状态当中,灵魂才能真正认识到万物一体的真理,认识到形色都是虚妄的假象,认识到灵魂的本性即是大我的无限之超越状态。

 

从而将意识向内转移,逐渐从形色的认同中跳脱,恢复到灵魂意识当中。所有的束缚感都来自心灵的累积印象,这些印象完全是在受限的生活经验当中,头脑的推断结论带来的。

 

外在的形色正是让灵魂的本性有机会表达和认识自身的媒介,同时也不可避免其对立感的产生。只要形色作为一种主客经验而分别存在,就必然不断受到表面异于自身的一切外在现象侵入,这种侵入带来困扰、纠葛、烦恼。当这种侵入达到无法忍受且无可逃脱的地步,其最终也只有唯一的选择,那就是彻底放弃心的对立感以及分别意识。

 

放下对立感和分别意识,等于放下了对形色的表面区分和认同,执着和迷恋。被欲望所驱动的孤立生活也随同瓦解,并逐渐体验到一切生命皆一的实相。分别意识产生对立、分离、评判,对“顺我”的喜欢对“逆我”的排斥。其实这些都不过是建立在虚妄形色认识基础上的心灵幻相。消除了这些幻相,心灵才能自由绽放,也会一直处在大我的引导和庇护之下。

 

评判的冲动是一个自我增强的过程,评判带来愉悦或不快,狂妄或浅薄,谴责或愧疚,久而久之形成个人独有的个性特质。这种个性特质是虚假的,非灵魂的个体性。个性的认同与否束缚了灵魂的自然本性。

 

 

身体有气场,身体的外部经历和个性特质形成一个人的气场,气场是形成孤立性习惯认同的制约因素。对身体和个性的认同越深,这种孤立性就越强。在一体的实相里面,需要的是一个人的灵魂光场来抵消掉一个人的孤立性气场。光场越强,其气场越微弱,有时我们会感觉到光能量增强的同时,身体在变弱,其实是气场在变弱的缘故。气场带来身体的紧缩感,而光场是向外释放的,它打破了身体的边界感。

 

光场是一种钻石光白色,而气场由一个人个性偏好的取向而表现为不同的色光。比如倾向欲望、热情、力量的气场是偏暖色的;倾向冷漠、理性、精神的气场是偏冷色的。而光场则是带有粉色的光环,如粉红、粉蓝。接触一个无形的光场能够提升身体的气场频率,启发灵性意识。不管这个光场是来自某个环境还是个人。

 

光场对气场有吸纳作用,一个稳定的光场能平衡很多气场的混乱影响,并改变很多气场中扭曲的能量状态。所以,一个有光场的身体就类似一个行走的光场效应器。这个效应器只能从个人来达成。为了能有效成为一个光场效应器,去释放我们习惯的个性认同是有必要的。这意味着不要让习惯性的评判成为我们发泄情绪的出口,不要让个性自我成为心灵扩展的阻碍。

 

而要让内在的一切情绪变成一种可转化利用的能量,通过自我的削弱并不会导致虚弱,只会让内在更自信、自尊、强大。假的离开,真的才到来,感到虚弱的仍然是虚假自我的一部分。对外在形色保持心灵出离的态度,欣赏而不是试图占有和迷恋。保持中正,包括一切声音、触受、心灵现象都可以转变成自己力量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本质就处于大我之内。

 

了解我们的能量动力源泉,把一切行为结果交给我们内在的大我本性,让它来决定我们行为的善恶、正确和错误,行动的可无和抉择。哪怕外在并不认可,所有人都怀疑,也不改变我们的真理。

 

意识到一切形色中的大我是唯一的存在,一直且总是作为整体而发挥效应。意识到整体,才能意识到局部和个体,无不是在巧妙地配合着整体的需要。唯有通过对整体的理解和共鸣,才可能在这个形色世界达到满足,做到自然无为,进行有创造性的工作,成为一个推进神圣计划的物质载体。过一种真正属灵的富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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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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