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過去
大多數人並不完全了解「過去」的真實本質,他們被困在時間循環裡。
「過去」和「現在」並不是分離的,而是一個整體,
事實上,它們是同步性的事件。
所有的時間都只是一段期間的一個片刻,
但是,人類的意識縮小了焦點,
直到他感知現在的這一刻和過去及未來是分開的。
人在過去的所有行為仍然與他同在。
那些行為的後果生生世世跟隨著他,而他必須去面對。
東方哲學家認為業力法則是聯繫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種身分,
就像我們剛才所說的。
這個律法要求,所有在自由意志下所採取的行動,
若是造成了物質宇宙中任何生命的痛苦或傷害,就相當於一種債務,
而這債務必須在另一個生存階段,透過經歷同等的體驗來償還和抵消。
由於人們感知時間的方式,
使得他們認為「因和果」是發生在不同的時間點。
但是,從更高的實相看來,
因和果並不是分開的,而是一體的。
人們在因和果之間所看見的時間差,
和他的意識感知時間和實相的方式是一致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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