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引力
自古以來,引力的本質一直令人們大惑不解。
即使在亞特蘭提斯時代,人們也不了解這個現象的真面目。
然而,當人們了解引力只是一種乙太現象時,便不難理解引力作用的起源了。
人們在嘗試了解引力時所犯的最大錯誤是:假設引力是另一個物體的拉力。
事實正好相反。
其實,引力是一種「推力」,把兩個物體推擠在一起,
這個力量與兩者間的「距離」成反比,與它們的「質量乘積」成正比。
我們用兩個階段來解釋這種推力的原理。
首先,想像兩個分開的物體在一個空心球裡飄浮。
假設球體的內面均勻的散發光。
再進一步假設:物體對光射線的反應是被推離光源,
那麼我們很快就能理解到,這兩個物體會彼此相互靠近。
如果只有一個物體在空心球中飄浮,
光射線會均勻的推動這物體的所有表面,而導致平衡。
那麼,物體上的淨力會是零。
但是,當第二個物體被置入空心球後,
這個新添加的物體會阻擋一些原先照射在第一個物體上的光。
事實上,第二個物體會在第一個物體的表面投下它的影子。
在連接這兩個物體的線上,施加於第一個物體的力量會失去平衡,
因為從第二個物體的反方向位置投射到第一個物體上的光,
並不能從另一個方向,得到同等的光射線。
第二個物體會干擾原先可以相互抵制的光。
結果是:第一個物體在力量失衡的影響下,移向第二個物體。
完全相同的失衡情況會發生在第二個物體上,因此,它也會移向第一個物體。
如果這兩個物體上有生命居住著,他們會認為這兩個物體是相互吸引的,
尤其是當他們沒有意識到光的存在。[10]
第二階段的解釋更為複雜。
它牽涉到在乙太裡橫向或第三振動模式所產生的推力,
這個推力往往被認為是引力。
我們曾說過,
物質的創造發生在駐波裡許多重合的節點上,而駐波是由基準點所豎立的。
然而,這些節點的位置彼此之間並非完全靜止。
基於一些因素,它們在三維空間的母體裡移動。
有一些以高速移動,另一些則以低速移動。
在三維空間裡的任何位置,節點以大於零和小於光的速度往所有方向移動。
因為在重合的節點上創造出的物質,實際上是一個「乙太凝聚包」,
可以說,這個凝聚包在「節點」比在「腹點」的位置時,更自在。
因此,產生了一個現象:
特定的乙太凝聚包〜質子,傾向於持續在節點的位置,隨著節點運動。
這個跟隨節點運動的現象會持續,直到一個力量移動了這個物質,
使得它跟隨不同的節點,以不同的方向或速度運動。
質子抗拒改變節點位置的特性被視為「慣性」。
這就是為什麼,若想要改變物質的靜止或運動狀態,必須對它施加力量。
質子的同一傾向〜持續依附於節點的位置,並且隨著節點運動,
造成了像地球這麼龐大的物體上的引力。
在靠近地球領域的節點會優先朝向地球移動。
這是因為地球阻礙了從另一邊傳來的橫向振動或第三種模式的振動。
節點的位置持續移動經過接近地球的懸浮物體,
它在那物體上施加力量,把物體推向地球的表面。
實際的機制比剛才所描述的更複雜,
但是,對於引力現象的產生,我們的說明給予了適當的圖解。
科學家們通常都想知道,為什麼「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完全相同,
因為他們看不到能解釋這個現象的基本原則。
上述的內容,提供了遺漏的洞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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