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omequantum 灵音悠扬

2019-01-13

 

本文主要想从逻辑的角度也讲一下为什么觉悟、看清真相和真理是很困难的。上一篇已经讲到了其实我们的现实是我们自己的意识显化的,但我们却认为它是客观的。历史上不论是修行的人还是科学家们,都是在从不同的角度探究真相,但为什么真正开悟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在科学界,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跳出唯物的这个井底。

 

其实这就是宇宙法则看似的“悖论”性决定的,说起来这个原因也真的很简单,但我们却总是“身在迷中不知迷”。

 

因果法则是宇宙法则中的一条,但确切的说,这一条应该叫做“自由选择-因果法则”,只说因果的时候,往往给人的感觉就是好像一切都是注定的,那又是被谁或被什么注定的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上科学和宗教都是坑。科学说随机,宗教说是神,我们的命运反正就好像跟我们自己没关系。其实我们的自由选择就是因果中的因吗!这条法则也就是在说“我们的现实是我们自己创造的”。

 

不论我们明不明白宇宙法则,宇宙法则都会丝毫不差的在运作。而这就会产生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假如我们认为我们的现实是客观的,我们不能把它怎么样,那么我们的现实就会呈现出这个样子;如果我们认为偶然或不可抗力的事情是会发生的,那它们就是会发生的;等等。也就是说不论我们的信念是什么样子的,我们都会把它创造出来。而这个被我们创造出来的现实又会加强我们的这些信念。我们的信念系统就是这样被我们创造出来的现象反馈加强的。

 

比如说某人怀疑他/她的爱人出轨了,其实这时还没有,但他/她老是怀疑,结果硬是把她的愛人弄的心灰意冷,被逼出轨了。从明白人的角度看,他/她的爱人出轨完全就是他/她自己创造出来的。但他/她自己可不会这么认为,他/她会说:看,我的怀疑没错吧!他/她会认为这个事情是“客观”的,出轨就是他/她爱人的错。

 

这就是自己把自己的信念创造出来后又证明了自己的这个信念。不论你的信念是“对”还是“错”,不论你的信念是糊涂的还是觉悟的,宇宙法则都会如实的显化你的信念。那假如我相信的是唯物主义,那我自然就能找出N个理由来证明我的观点,就算是意识能变出物质这种事情就发生在我的面前,我也会说这是假的,是在变魔术。

 

我懂宇宙法则,知道自己的现实是自己创造,那么宇宙法则会显化我的这个信念。如果我不懂,认为现实是客观的,那么宇宙法则同样会显化我的这个信念。所以当我们觉悟时,宇宙法则是强大的创造工具。当我们迷惑时,宇宙法则也是强大的维持我们的人生迷雾的工具。这就是觉悟困难的原因。

 

觉悟就相当于我自己之前种种信念的牢笼全都被打破了,这时你再回头看我们这个世间的各种信念,包括各种看似矛盾的信念,比如唯物、唯心之类,就会发现你全都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为什么会有这些矛盾?看似相矛盾的观点该怎么融合?这些你都明白了,这就是圆融无碍的境界。但一个还没觉悟的,相信唯物不相信唯心,或相信唯心不相信唯物的人,是无法看到更大的真相的,在他的信念中总是有对立,也就是他会认为别人的某个观点是和自己矛盾的,别人肯定是错的。

 

其实人们对于主观、客观、唯物、唯心等这些概念的理解往往是非常混乱的。听说了“你的信念创造你的实相”这句话之后,对它的理解也是不清晰的。这就是《秘密之书》里面所说的,我们往往只能认识到“半真理”。而我的看法是:我们是认识了“半真理”,但认识了哪一半却搞不清楚。

 

客观并不代表我对现实就无能为力,我的现实是我自己创造的也不代表我就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有人或许会问,既然你说我们的现实是我们自己创造的,那我想创造我想要的现实,怎么就造不出来呢?

 

认识到了因果而没有认识到自由选择,就会觉得命运似乎是注定的。认识到了自由选择而没有认识到因果,就会觉得好像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但自由选择和因果是宇宙法则一体的两面,只认识到一边就是“半真理”,但人类有趣的地方是,我们有时会只认识到这一半,有时又会认识到另一半。有时在一些事情上只认识这一半,在另一些事情上却认识的是另一半。

 

比如在年轻时往往会认为“我命由我不由天”,认识的是自由选择这一半。但由于不懂因果,结果创造命运失败了,晚年还是感叹“一生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啊!”,这又是认识到了因果这一半,但并不知道“因”其实是自己造的,而是把它归结为“命”。在认识有些事情时,比如我努力付出就会有回报,我乱吃东西就会生病,我们是懂这里面是有因果关系的。但对有些事情,比如一些意外,自然灾害等,我们往往又认为这是随机的,不可抗力的,似乎就没有因果。所以说吗,人类对于真理的认识就是这样混乱的,不能说一点都没认识,也不能说认识对了某一半,也不能说认识是正好颠倒的,反过来就对了。真是错综复杂,一团乱麻。

 

随心所欲不逾矩

 

无规矩不成方圆。创造所用的规矩就是宇宙法则。而对宇宙的法则的运用掌握是需要学习的。不是我想显化什么,什么就出现了那么简单的。要不然为啥只有极少数大师才能直接变出物质呢,因为我们凡夫都还没修学到那个程度啊。大天使梅塔特隆就说过,我们来这里就是为了学习负责任的创造的。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也写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法则规矩不是对自由的限制,而是成就我们自由创造的工具?这个例子就是学打字。

 

请问诸位在键盘上打字的速度如何?可会盲打?打字有指法,弹琴也有指法。如果你刚开始学打字时,觉得学指法很烦,我想怎么捣键盘就怎么捣键盘。那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法学会盲打,打字时总是要看键盘,也不会用全部的手指,打字的速度自然就很慢,就没法随心所欲的畅快打字,对不对?

 

而打字之所以要有指法才能效率高,这背后的原理是和人类大脑的运作方式有关的,在往深处研究肯定也会发现,这背后的道理肯定也是符合宇宙法则的。

 

往往人们在还没认识到规矩带来的好处时总是不愿意去守规矩,因为刚开始学习规矩总是需要一个训练的过程,人们总是不愿意去学习训练。但问题就是,如果你不学会这些规矩,那就永远也不知道遵守这些规矩能带来的好处。结果就是刚开始任性的很快乐,到最后却是一事无成。所以说养小孩不能把他宠的太任性,要学规矩。但这个规矩得是符合小孩成长规律的,不是家长任性制定的。

 

佛法里为什么要持戒也是这个原因,戒律都是先觉的人制定的符合道法,符合人体生理机能运作规律的行为规范。只有你去老实持戒了,才能渐渐知道持戒的好处,才知道为什么要持戒。当然,现在如果要去持古代制定的戒律也要先三思,量力而行。比如“过午不食”这个戒律是有其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其实晚上吃多了不好。但现在人们工作繁忙,身体也没有古人强壮。要是硬持这个戒律,晚上一点都不吃,估计一上来也没几个人能受得了,到最后肯定是把胃搞坏了。所以持戒也不能盲目,要搞明白道理之后再慢慢来。

 

要显化,先消业

 

佛法里也说“有求必应!”但学佛的人往往也会问,为什么我一直在求,怎么就没有应。原因就是业还没有消。克里昂在讲共同创造时也说共同创造的第一步是先消业。这个业力的存在可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平衡我们的体验,前面不是说“学会负责任的创造”吗,这个业力就是为了让我们学会负责任,学会因果法则,学明白我们的各种造作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消业了之后还需要明白的一个关键就是,我们的创造是“共同创造”。我们每个人的现实都是我们自己创造的,但我们的现实并不是孤立的,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而是在一起的。这里面也遵循同频相吸原理,频率相近的人的现实往往也靠的更近。那我的创造必然也会影响到别人的创造,别人的创造也会影响到我的创造。如果大家的创造是相辅相成,互相成就的,那我们的世界就会共同变得美好,反之就更糟糕了。所以创造不是任性的“我想怎样就怎样”,而是相互成就。

 

( 图片来自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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